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杜绝新的形式主义,避免各类数据多头报送、重复报送,现就规范疫情防控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级响应”要求和“十个最”的工作举措,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和数据造假,确保提供的疫情防控数据全面真实可靠,为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数据支撑。
二、各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未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直接要求各市政府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有关防控数据;确因工作需要,可向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供详细的数据填报要求和表格样式,并说明数据采集理由,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省大数据局统一向各地采集并推送相关单位。
三、各市要参照本通知要求,规范本地区疫情防控数据报送工作;各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精简条线数据采集,减少不必要的和重复性数据填报。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联系人:徐峰,电话:15868412607)